值得註意的是,此次倪發科案的審理,人民陪審員不像過去那樣陪而不審,而是積極作為,人民陪審員先後三次對倪發科進行提問
  □楊濤
  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12月15日開庭審理了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審理本案的合議庭由兩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審員組成。這是人民法院在審理貪腐大要案中首次引入人民陪審員(12月16日《新京報》)。
  人民陪審員出現在法庭上,本身並不新鮮,我國法律規定了人民陪審制度,實踐中也已經有人民陪審員參與法庭審理。但是,在貪腐大案中出現人民陪審員,還是第一次,這樣的細節出現,對於推進司法民主、維護司法公正和增強司法公信力都具有十分積極意義,是法治進步的體現。
  以往在貪腐大案審理中,有的以涉及“國家秘密”不公開審理,有的公開審理,但是沒有人民陪審員參與其中。此次,東營中院從現有的360名人民陪審員中隨機抽取確定一名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就是擴大司法公開和體現司法民主。因為,司法民主是司法內在要求之一,而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的審理則是司法民主的重要體現。貪腐大案,越是複雜敏感,越需要加強監督和制約,人民陪審員越應該介入其中。
  貪腐大案中引入人民陪審員,也更能保證司法公正。社會各界對於貪腐大案通常都比較受關註,但是,貪腐大案的判決個別時候也可能引發爭議。因此,在貪腐大案中,更需要加強監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同時不冤枉任何一個公民,如此才能做到司法公正,實現保障人權和懲治犯罪並舉。
  貪腐大案中引入人民陪審員,更能促進司法公信力的提升。當前,一些地方司法機關司法公信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群眾對於司法機關有意見,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司法往往受到權力的不當干擾。人民陪審員引入貪腐大案之中,一方面能幫助法官抵擋來自權力的不當干擾;另一方面來防範法官本身可能產生的腐敗,讓案件更公正和公開,如此,司法民主就能促進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而且,值得註意的是,此次倪發科案的審理,人民陪審員不像過去那樣陪而不審,而是積極作為,人民陪審員先後三次對倪發科進行提問,提問的主要內容涉及證據事實認定、證據證明關係等方面。
  某權威專家對中國法院網上登載的292起刑事案件進行的實證分析,發現有陪審員參與審判的177起案件,98.31%的陪審員在法庭上沒有提問;69.49%的陪審員在庭審過程中沒有與審判長進行過交流。這更證明,人民陪審員在此次貪腐大案中更有力地促進了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促進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保障公民陪審權利,擴大參審範圍,完善隨機抽選方式,提高人民陪審制度公信度”。希望通過倪發科案的庭審,將能有更多貪腐案件引入人民陪審員。同時讓人民陪審員來源更加具有中立性,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更積極作為,為法治建設進步添磚加瓦。
  (原標題:人民陪審員讓貪腐案審理更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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