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4日電(記者楊維漢)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14日與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明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納入徵信系統相關工作操作規程。今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被整合至被執行人的信用檔案中,並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提供,供有關單位在貸款等業務審核中予以衡量考慮。據瞭解,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已開通“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臺”,統一對外公佈“失信者黑名單”信息,供社會公眾查詢。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徵信機構等有關單位定向通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由受通報單位加以運用,是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發揮信用懲戒功能的又一大舉措。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合作備忘錄簽署後,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在製作企業和個人的信用報告時,將會把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行為等情況納入到信用報告中,並向有關單位提供。今後,金融機構在審查貸款申請時,對信用報告中有失信被執行人相關記錄的申請人,發放貸款時會較為謹慎。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負責人介紹,以後將由金融機構在貸款和發放信用卡等事項上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相應的控制和限制措施,使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行為受到更為嚴厲的製裁。  (原標題:“老賴”信息納入銀行徵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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