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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廣州9月2日電(蔡敏婕 楊婷)廣州一男子在自己經營的印刷店非法印製有“同仁堂”註冊商標的外包裝,並銷售給假藥製造者牟利。廣州越秀法院2日對被告人孫某義因涉嫌非法製造註冊商標標識一案進行開庭審理。
  據廣州越秀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下半年,孫某義利用其租賃的“廣州市越秀區佳宏鴻泰印刷代理服務部”偽造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同仁堂”註冊商標的外包裝紙盒、標簽、標識共計27790個,並銷售給同案人李某華等二人用於銷售假藥“北京同仁堂安宮牛黃丸”。
  孫某義在庭上稱,從2013年9月開始印製“同仁堂”商標,當時同案人李某金提供了“同仁堂”商標的樣版,但沒有出示委托授權書,就說是給正規製藥廠家用的。孫某義也沒有進行核實,“他說我就相信了,我不知道這是違法的。”
  據瞭解,李某華等二人從市場上購進烏雞白鳳丸,取出藥丸後,自行增減配方,調配出與安宮牛黃丸差不多味道的藥丸,再燒熔白蠟成丸,最後用從孫某處購得的帶有“同仁堂”標識的藥盒包裝好,以每粒約20元的價格銷售。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完)  (原標題:男子偽造北京“同仁堂”商標案在廣州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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