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1月23日訊(通訊員 陳澤旺 吳德 記者 戚阜生)“昨天,他們還是和我們並肩工作的同志,曾經也像我們一樣,坐在這裡觀看他人悔恨的眼淚;今天,他們不堪迴首的面孔卻出現在電視畫面里,成了我們的反面教員……”今天下午,南京市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大會召開,現場播放了以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南京市水利局原副局長葉松、原溧水縣委副書記湯少波等人走上犯罪道路為案例製作的警示教育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楊衛澤“以案說紀”,在春節前給全市黨員幹部敲“警示鐘”、打“預防針”。
  “人生極為短暫,人生極為珍貴。對於領導幹部來說,常懷敬畏之心,不僅僅是人生的一種態度,更是一種自律、自尊和自愛。只有對權力、法紀和人生懷有真真切切的敬畏之心,才能更好地節制自己的言行和欲望,在誘惑面前不動心,得意之時不忘形,法律面前不摔跤。”楊衛澤告誡全市黨員幹部。
  【案情實錄】
  原溧水縣委副書記湯少波——
  自作聰明後悔遲
  “昨天自己還是一名縣委領導,今天,撲通倒地成了一名違紀違法的嫌疑人”。這是溧水縣委原副書記湯少波在被接受調查時寫下的非常形象的一段話。
  2011年5月,南京市紀委收到群眾舉報,反映溧水縣委副書記湯少波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的問題。南京市紀委立即按照有關程序彙報後,南京市委領導明確指示:儘快查清問題,決不能讓幹部“帶病上崗”。隨即,紀委組成調查組,在初步核實掌握有關證據的基礎上,經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湯少波有關經濟問題立案調查。
  經查,2003年至2011年春節前,湯少波利用擔任溧水縣副縣長、溧水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的職務之便,為有關公司承接工程和開發項目提供幫助,收受4家公司和相關人員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77萬元。
  據辦案人員介紹,與有些落馬貪官相比,湯少波一方面有對金錢的欲望,另一方面,又害怕出事,因而對受禮受賄防範心理很重,非常小心和謹慎,湯少波說,有三種情況他是不會收的:一是數額太大的不收;二是關係不太熟的不收;三是看不順眼的不收。
  在溧水開發區領導幹部禮金禮品上繳登記表上,2007年以來,湯少波先後13次上繳人民幣現金29萬零一百元,美元1萬元,購物卡2萬元,仿古錢幣1套,LV手包1只,OMEGA手錶1只。
  2008年6月,浙江一個做汽車零配件生意的老闆想在溧水做些項目,經人介紹認識了湯少波,在接觸過程中,該老闆送給湯少波一個紙袋,裡面除了香煙外,還有1萬美元,湯少波發現後,立即把1萬美元交給了開發區紀工委。“與該老闆關係不是很熟,不是很放心,而且1萬美元數額太大。”湯少波說。
  有些老闆摸透了湯少波的心理,儘量把送錢的事做得比較隨意,數額也不是太大,每次2、3萬元,讓湯少波感覺不到是在行賄。實際上,湯少波所收受的77萬元財物,也是4家公司8年共27次送給他的。
  湯少波自認為“小心駛得逆風船”,以“三不收”為原則,就不會出事,真可謂是機關算盡,自作聰明!殊不知,聚沙成塔,集腋成裘,還是應了那句名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老闆們這種“溫水煮青蛙”的策略,最終把湯少波推下了罪惡的深淵。
  2011年6月10日,南京市紀委將湯少波受賄及其它違法問題移送南京市檢察院,並報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湯少波開除黨籍和行政開除處分。檢察院立案偵查後,於同年11月18日提起公訴,經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湯少波在擔任上述職務期間,收受四家單位相關人員所送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77萬元,犯受賄罪,判決有期徒刑10年6個月,扣押在案的受賄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南京市水利局原副局長葉松——
  貪戀美色毀終身
  葉松,南京市水利局原副局長。2012年3月,因涉嫌受賄被南京市紀委立案調查。6月29日,紀委根據調查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院立案偵查。8月10日,經江蘇省檢察院批准,對葉松以涉嫌受賄犯罪逮捕,並提起公訴。
  葉松出生在江蘇興化農村。1985年大學畢業,他分配到南京長江河道管理處。工作上勤勤懇懇,學習上善於鑽研,27歲的他就當上了工程管理科副科長。34歲時,直接升任市水利局工程管理處副處長。
  “以前在外應酬不多,當處長之前,不會喝酒、不會打牌、不會唱歌。”葉松說,但隨著職務的提升,特別是當處長和副局長以後,手中的權力大了,請吃的多了,請玩的也多了,漸漸地,不僅學會了喝酒打牌,而且迷上了唱歌跳舞。
  2007年,葉松到某夜總會唱歌,認識了一個叫彭曉雨的小姐。有著曼妙身材和動聽歌喉的彭曉雨立刻抓住了葉松的心。隨後的日子里,葉松到夜總會唱歌的頻率更高了。一個多月後,葉松又到彭曉雨所在的夜總會唱歌,兩人都喝了很多酒,葉松打車把彭曉雨帶出了夜總會。至此,彭曉雨成了葉松的秘密情人。
  2010年3月,彭曉雨離開了夜總會,想和朋友開一個服裝店,需要十幾萬元資金。彭曉雨沒有那麼多錢,就找葉松。葉松躊躇良久,答應資助10萬元,其餘的由彭曉雨自己想辦法。葉松找來老闆郭某,讓他出5萬元,葉松自己拿了3萬元,一共8萬元送給了彭曉雨。
  2011年8月,彭曉雨又想和他人合伙經營酒店。於是再次打電話給葉松,開口就要30萬元。葉松以為上次已經給了8萬元,事情已了,就未予理睬。可彭曉雨卻不是省油的燈,隨即就打聽到了葉松領導的姓名和手機號碼,發短信給葉松,揚言要找這位領導喝茶。這下可把葉松嚇壞了。他很快找郭某、丁某等幾名老闆商量對策。商量的結果是,郭某、丁某各出10萬元,共給彭曉雨20萬元,了斷此事。
  除讓老闆為解決情人糾纏付現金20多萬元外,葉松還利用其對水利建設工程項目行使監督、檢查、驗收等行政權力的職務便利,為一些老闆承接工程打招呼。這些老闆以過節拜訪、搬家裝修、過生日等名義,先後20餘次給葉松送錢送禮,合計人民幣30多萬元,而這些錢大部分被葉松用在和情人的吃喝玩樂與買禮品上了。
  情人的事雖然擺平了,但葉松心裡卻依然整日惶恐,揣揣不安,害怕有人知曉和舉報。於是,有意找機會接近平時對他有看法和他認為可能會舉報他的人,跟人家套近乎。
  但紙終究包不住火,偽裝掩蓋不了真相。經審理查明,1999年至2010年間,被告人葉松利用在擔任南京市水利局工程管理處副處長、處長,南京市防汛抗旱辦公室副主任等職務便利,在水利建設工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他人給予的人民幣共計59.3萬元。
  2012年12月19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葉松有期徒刑6年,沒收財產人民幣30萬元,其受賄贓款59萬餘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紀委在查處該案過程中,還一舉查處與該案相關聯的違紀違法人員13人,其中處級幹部5人。(文中人員除葉松外,其餘均為化名) [1] [2] [3]   (原標題:南京召開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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